中购联手机网
太兴集团:2021年公司收益31.73亿港元 同比增长约13.4%
时间:2022-03-29
来源:观点网
3月29日,太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业绩公告、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2021年公司收益增加约13.4%至31.73亿港元;毛利率上升1.7个百份点至72.3%;股东应占溢利减少16.2%至9970万港元;每股基本盈利为9.94港仙,较2020年11.89港仙同比下降16.4%。董事会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4.95港仙,本年度每股股息总额为7.45港仙,派息比率约为75%。
据披露,公司财务状况表维持稳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约4.53亿港元;集团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总额分别约为约7.36亿港元及约8.53亿港元,而集团流动比率约为0.9倍。
值得注意的是,太兴集团还披露了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信息。经全体董事均确认,公司执行董事陈淑芳女士(陈女士)于2021年8月13日透过陈女士及其妹妹的联名经纪账户进行一项涉及其妹妹购买9.7万股股份的交易,而事先并无与陈女士作出任何沟通或取得共识,陈女士随后注意到,该交易乃于禁售期进行,其构成标准守则第A1条、第A.3(a)(ii)条及第B.8条的不合规情况。除该交易外,陈女士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准则。
此外,董事会建议修订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并采纳公司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细则,旨在:(i)修订细则,以反映与上市规则的经修订附录三(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及开曼群岛适用法律一致的若干更新;(ii)允许公司股东大会将以混合方式或电子会议方式举行,股东除可亲身出席现场会议外,亦可以电子方式出席;及(iii)加入现有细则的其他内部管理修订,包括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更新、现代化或澄清细则条文。建议修订及采纳新细则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后生效。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购联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